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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公安分局等六部门的关于切实加强本区农夹居地区、闲置厂房及废旧物资交投站消防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三)单位内部管理混乱。由于大部分闲置厂房基本属于再利用范畴,因此,部分单位和个体承租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根本没有消防安全管理观念,重效益、轻安全,缺少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组织现象非常普遍,租借人员吃、住同在房内,住宿、仓储混在一起,导致“三合一”现象严重;单位人员违章使用液化气、大功率电器等现象没人问、没人管,内部管理秩序混乱。同时,部分单位和个体承租人本身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因此,也就谈不上对单位人员的安全管理,更谈不上对单位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以致发生火灾时,缺少相应的自救能力和逃生能力。

  三、废旧物资交投站

  (一)违章搭建隐患多。废旧物资交投站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业,往往利用一些闲置的空地、搭建一些违章的建筑物,并在建筑物内设置住宿、厨房及仓库,是典型的“三合一”现象。这些场所的分隔一般是用可燃材料进行的,有的根本没有进行分隔,火灾隐患相当严重。

  (二)电器线路敷设乱。废旧物资交投站内在设置照明设施和其它电器设备时,有的根本没有穿金属管或用阻燃型PVC管进行保护;有的电线电气线路敷设随意穿插,凌乱不堪。同时,该场所大量使用60W以上的白炽灯,有的甚至使用碘钨灯和带镇流器的照明灯具,且这些灯具的配电开关大都安装在可燃物上,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火灾的发生。

  (三)违章动火危险大。废旧物资交投站回收的物资很多具有可燃性,由于有些物资体积过于庞大,在重新利用这些物资过程中,往往需要动用电焊进行切割拆除,而在动用明火进行切割时,很多操作工有的根本没有操作证,有的根本是凭经验办事,盲目蛮干,引发了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同时,该类场所普遍存在违章使用液化气现象,有的是在一间房间内,跟煤球炉等明火一起使用做饭;有的与大功率电热炉放在一起,分隔相当不规范,增大了火灾隐患的危险性。

  为切实消除“农夹居”、闲置厂房、废旧物资交投站等场所火灾隐患,促进本地区经济建设和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开展“农夹居”、闲置厂房、废旧物资交投站等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意见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按照“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疏堵结合、综合整治、注重长效”的要求,对本区“农夹居”、闲置厂房、废旧物资交投站等场所进行全面整治。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上述场所的经营秩序,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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