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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徐汇区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9)发挥学校在社区教育中的人才、科研、设施等资源优势,逐步实现学校面向社区服务的功能,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社区服务活动,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培养和发展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

  (10)推动0-3岁早教工作向社区延伸,拓展教育资源,突破教育时空界限,增强园所与社会、社区的联系和协调,充分发挥专业教育机构的作用,深入开展早期教育的综合服务功能。

  (三)进一步依法落实儿童的各项权益

  1.主要目标:

  进一步加强与完善与儿童有关的立法、执法与司法保护;

  加强法律宣传,建立健全各级儿童权益保护的社会支持体系;

  整合社会资源,增进儿童的参与意识,扩大儿童的参与途径;

  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预防和控制18岁以下儿童犯罪率。

  2.具体指标:

  (1)中小学生社会实践率达到95%以上,提高中小学生科普知识教育率;

  (2)儿童每周自主支配闲暇活动时间不低于8小时;

  (3)未成年人犯罪率控制在万分之六以内,重犯率控制在3%以内;

  (4)儿童法律援助处理率为100%。

  3.策略措施:

  (1)完善有关维护儿童合法权益的规定,切实加强执法,有效保障儿童权益。

  (2)学校、家庭和社会应依法履行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职责,加强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服务,增强依法保护儿童权益、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意识,提高中小学生、幼儿园、学龄前儿童人身的自我保护意识、防范意识,全方位地保障和切实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3)保证儿童每天有足够的可自由支配时间。

  (4)确保有主见能力的儿童有权对影响到其本人的事项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

  (5)提高“110”快速反应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及时、安全、有效地制止和处理侵害儿童人身权益、家庭暴力问题,使针对儿童的暴力行为得到控制,并提高儿童的“非显性保护”。

  (6)控制儿童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率。

  (7)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总结并推进针对18岁以下有违法犯罪行为儿童实施的社区矫治工作,坚持做好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综合治理工作,在社区、学校和家庭中大力宣传国家有关的法规,在社区形成大家关心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体系,18岁以下未成年人的犯罪率控制在万分之六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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