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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徐汇区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5)继续加强基础道德教育,至2010年,区级的学生日常行为示范学校达到50%;

  (6)逐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教育体系,至2010年18岁以下的儿童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率≥95%,提高中小学生监护人法律知晓率;

  (7)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率达到99%。

  3.策略措施:

  (1)依法治教,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决定》(中发〔1999〕9号文)和教育部《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国发〔1999〕4号文),根据徐汇儿童素质全面发展相关的法规和政策,逐年提高区教育经费的投入,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生均教育经费有所递增。

  (2)积极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标准化工程,高标准、高质量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努力为本区每一个适龄儿童创设充分且均等的义务教育机会。对外来流动人口子女,按有关政策提供合理的条件和机会,解决他们的就学问题。

  (3)深化中小学教育改革,逐步扩大小班化教育,调整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提高普通高中学校的比例,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优势;发展弹性学制,试办若干所综合性高中,构架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立交桥;发展多样化课程,采用多元化评价,适应不同学生的发展需要;切实减轻学生的负担,营造生动活泼、主动学习的学习氛围。

  (4)建设一支师德好、学历高、能力强、业务精、高素质的教师干部队伍。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学历层次;组织更新知识的进修和岗位培训,提高教师研究、解决问题能力及进行国际交流的能力。

  (5)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社会公德意识,加强儿童文明形象建设,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与素质教育活动。

  (6)发展特殊教育,构建“全纳性”的特殊教育体系,完善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运作机制和支持保障系统,加强特殊学校的现代化建设。

  (7)加强家庭教育的管理、指导和研究工作,贯彻实施《上海市家庭教育大纲》,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管理与指导者队伍的建设。加强对散居在社区内婴幼儿家长以及祖辈家长、特殊家庭的亲子教育指导。加强家庭教育基础理论研究及面向21世纪徐汇家庭教育的前瞻性、应用性研究。

  (8)按照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健全区、街道(镇)二级社区教育组织,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网络;以社区教育为抓手建立以学习型城区为标志的、开放多样的终身教育体系,大力推进教育部“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工作,建立完善的社区教育网络,加快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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