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进一步关注社区弱势妇女群体利益,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网络,在应保尽保,低保家庭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一口上下”的运行机制,有效避免救助对象的遗漏和重复,为低收入、残疾妇女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发挥“一门式服务”、求助服务热线,阳光呼叫器等功能和作用,妥善解决残疾人、老年人、单亲妇女的生活和特殊需求,维护外来女性的合法权益。保障外来女性生殖健康权利,提供职业介绍和培训等服务,落实党和政府对困难妇女群体的关怀。协同劳动部门,以促进低保家庭中的无业人员的就业工作为突破口,加大女性无业人员的就业工作。关注外来嫂就业困难问题,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外来嫂的就业能力,促进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4)制止各种媒体损害妇女形象的现象。
(5)提高“110”快速反应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110”报警系统涉及家庭暴力出警率100%,及时、安全、有效地制止和处理侵害妇女人身权益、家庭暴力问题;规范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坚决取缔色情活动,遏止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
四、实事项目
1. 至“十一五”末,各街道、镇建立社区家庭文明建设指导中心覆盖率达100%,承接有关家庭建设、家庭教育服务和妇女儿童事务服务等项目。
2.政府每年投入30万,继续实施困难妇女免费妇科检查,完善困难妇女妇科检查信息库,进一步扩大对重症妇女实施健康跟踪与帮困救助。
3.每年新增养老床位数500张(含家庭养老床位数)满足老年妇女的需求。
4.为70岁以上的独居老年妇女安装“安康通”等应急呼叫系统设施,紧急呼叫装置安装覆盖率为100%。
5.围绕“迎世博建礼仪之城”的目标要求,实施“百万家庭学礼仪”实事项目。
五、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
(一)组织实施
1. 明确规划、部署徐汇妇女发展目标,对推动徐汇经济、社会、人口协调发展,实施“科教兴区”和“可持续性发展”战略有着重要意义;实施《徐汇区妇女发展“十一五”规划》是徐汇各级政府的职责。
2.徐汇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领导、协调、组织、监督《徐汇区妇女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述职评议制和监测评估制,推动本规划的如期实施。徐汇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徐汇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班子,负责有计划地推进目标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