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妇女稳步的发展将使“十一五”妇女发展目标步入一个更高的起点。
二、“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
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以妇女发展为本,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确保妇女享有平等获得经济与社会资源的机会,推进妇女事业与徐汇经济和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性别平等、和谐发展的意识融入徐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政策、法规之中,切实保障妇女享有
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各项权利。进一步优化妇女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环境,推动女性在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经济与社会事务管理。
三、主要目标与策略措施
(一)保障就业,充分发挥女性劳动力资源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1.主要目标:
积极营建公平的就业氛围,优化妇女就业环境;
开发多种就业渠道和就业岗位,增加女性就业;
支持女性自主创业。
2.策略措施:
(1)制定和完善保障妇女平等就业的专项政策和措施,加强宣传和执法力度,加大劳动力市场监管力度,制止招工、招聘中的性别歧视现象,保障女性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
(2)将妇女就业列入区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在政府年度净增的就业岗位中女性合适的比例。社会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接近45%,城镇单位就业女性比例达到40%。
(3)进一步加强择业引导,提高女性对经济的贡献能力以及女性在高新技术产业中的就业比例。
(4)优化创业环境,采取积极的政策和措施,鼓励和引导社区妇女适应市场需要,转变择业观念,多方位地选择创业和就业渠道。大力宣传女性自主创业的典型,注意发挥女性特长优势,开发公益性劳动岗位,满足不同层次女性就业需求。
(5)发挥区培训集团和社会力量办学的作用,大力推进面向妇女的职业培训,强化中高级职业培训,保证在有政府投资的中高级技能培训中的女性比例不低于45%,保持和提高妇女在就业中的竞争能力。
(二)促进参与,不断提高女性参与决策和社会管理的力度和广度。
1.主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