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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徐汇区妇女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十五”期间妇女稳步的发展将使“十一五”妇女发展目标步入一个更高的起点。

  二、“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

  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以妇女发展为本,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确保妇女享有平等获得经济与社会资源的机会,推进妇女事业与徐汇经济和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性别平等、和谐发展的意识融入徐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政策、法规之中,切实保障妇女享有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各项权利。进一步优化妇女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环境,推动女性在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经济与社会事务管理。

  三、主要目标与策略措施

  (一)保障就业,充分发挥女性劳动力资源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1.主要目标:

  积极营建公平的就业氛围,优化妇女就业环境;

  开发多种就业渠道和就业岗位,增加女性就业;

  支持女性自主创业。

  2.策略措施:

  (1)制定和完善保障妇女平等就业的专项政策和措施,加强宣传和执法力度,加大劳动力市场监管力度,制止招工、招聘中的性别歧视现象,保障女性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

  (2)将妇女就业列入区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在政府年度净增的就业岗位中女性合适的比例。社会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接近45%,城镇单位就业女性比例达到40%。

  (3)进一步加强择业引导,提高女性对经济的贡献能力以及女性在高新技术产业中的就业比例。

  (4)优化创业环境,采取积极的政策和措施,鼓励和引导社区妇女适应市场需要,转变择业观念,多方位地选择创业和就业渠道。大力宣传女性自主创业的典型,注意发挥女性特长优势,开发公益性劳动岗位,满足不同层次女性就业需求。

  (5)发挥区培训集团和社会力量办学的作用,大力推进面向妇女的职业培训,强化中高级职业培训,保证在有政府投资的中高级技能培训中的女性比例不低于45%,保持和提高妇女在就业中的竞争能力。

  (二)促进参与,不断提高女性参与决策和社会管理的力度和广度。

  1.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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