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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监察委、纠风办、政务公开办制定的2006年徐汇区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全面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坚持以政风行风测评为抓手,促进各部门和行业更好地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公开办事、改进服务、提高效率、廉洁勤政,全面加强和不断深化政风行风建设。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在保持测评办法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对测评对象、测评主体、测评内容、测评方法等进行必要的调整。

  (一)测评对象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法〔2005〕27号文)和市纠风办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确定把区绿化局、旅游局、文化执法大队、市政署、水务署5个政府部门和机构列入今年的政风行风测评范围。

  列入今年被测评的部门共19个(原有14个,今年新增5个),按照职能的特点大体相近原则,将这19个部门分为“行政执法”和“综合管理”两类。列入今年被测评的公共服务行业(以下简称行业)仍为10个。

  1、部门(19个)。(1)行政执法类部门8个:公安分局、工商分局、税务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环保局、城管大队、文化执法大队。(2)综合管理类部门11个:民政局、劳动保障局、房地局、教育局、规划局、市容管理局、卫生局、绿化局、旅游局、市政署、水务署。

  2、行业(10个)。供水、供气、公交、学校、医疗、物业管理、邮政、电信、市容环卫服务、法律服务。

  (二)测评主体

  为贯彻落实市领导关于政风行风测评要实行群众评判、社会评价、科学评定的要求,确定今年进一步增加测评力量、拓宽测评渠道,以更广泛地听取社会各方面对部门和行业的评价、意见和建议,使测评结果更客观公正。参与测评的人员主要为三个方面:

  1、被测评部门和行业的行政相对人和服务对象(以下简称服务对象)。市纠风办委托社会调查机构深入全市19个区县的企事业单位和市民群众,广泛听取并记录服务对象对各被测评部门和行业的政风行风状况的评价、意见和建议。

  2、政风行风测评员(以下简称测评员)。现有测评员250名,今年不再增加。各街道、华泾镇结合测评员队伍的实际情况,对现有人员进行部分更替,更替的比例一般为20%。

  3、政风行风监督员(以下简称监督员)。按照市统一部署,今年本区的监督员由去年的24名增加到30名。为更好地发挥监督员作用,监督员除参加对7个重点部门和行业的调查评议反馈外,还要参加对29个部门和行业的测评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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