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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的关于本区2006年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4、落实工作经费。居委会换届选举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抓手。区财政和各街道、华泾镇要落实好换届选举的工作经费,切实保证有关工作顺利进行。

  (二)精心组织,做好换届选举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1、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和候选人提名工作。选民登记工作要努力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要规范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要引导选民把那些素质好、威信高、能力强、遵纪守法、热心为居民办事的人提名为候选人。

  2、认真做好候选人介绍工作。候选人产生后,居民选举委员会要通过公开演讲、见面会等简便形式,为候选人提供展示自己、宣传自己的机会,为选民提供了解候选人的机会。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通过居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建立起候选人与选民之间的沟通渠道。

  3、组织好投票选举工作。要维护好投票大会的现场秩序,严格按照选举程序组织投票。要禁止违法违规承诺、人身攻击等违背公平竞争行为的发生,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贿选行为。要提供充足规范的秘密写票处,保证选民在投票时完全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填写选票。投票结束后,要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对新当选的居委会成员,由街道(镇)颁发由市里统一印制的居委会成员当选证书。

  4、认真做好信访工作。要及时受理居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发生的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有关政策、法规、选举程序等问题的咨询,要及时予以答复;对违规操作以及贿选等严重侵犯居民民主权利的行为,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信访人;对因居委会选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加强指导,做好换届选举过程中的配套工作。

  1、做好新老班子交接工作。交接工作由街道(镇)负责主持,原居委会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物帐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它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居委会。各街道、华泾镇要指导新一届居委会成员进行分工,保证新一届居委会成员有职有权,顺利开展工作。

  2、做好有关配套工作。通过换届选举工作,要进一步理顺社区各类组织之间的关系。居委会要在居民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在相关街道(镇)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依法进行自治;居委会作为群众自治组织,代表本居民区全体居民的共同利益,有权对辖区内的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及其他社会组织进行指导和监督;要逐步在居委会建立居民自治、社团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积极鼓励热心社区工作,有威信、有能力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参与居委会工作,义务为社区居民服务;要在试点基础上,推广建立社区中介服务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不断为居委会减负,发挥社团组织在社区管理中的积极作用。要教育当选人树立全心全意为居民群众服务的思想,教育、引导居民积极支持、配合居委会工作。同时,要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要严格执行和遵守居委会成员辞职、罢免和调离等法定程序,居委会成员选举产生后,有关组织和领导不得随意予以撤换和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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