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推进节能技术进步
各科技主管单位、产业经济部门、行业协会及科技企业要把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自主研发和引进消化再创新作为政府科技投入、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点给予支持。实施分行业的节能技术改造计划,推广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组织实施绿色照明示范项目,扶持节能服务产业,鼓励推广合同能源管理。
4、全社会共同推进节能
以夏季电力迎峰度夏为抓手,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各方配合、居民参与的节能节电工作氛围,政府机关要带头节能,成为社会节能的表率。抓好办公、商务楼宇的节电节能,采取切实可行的技术和管理措施,降低办公用能总量,降低办公设备的待机能耗,优化用能设备的运行方式。加强节能宣传教育。区政府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企业、社区、学校、家庭等活动。利用新闻媒体、报刊报道、政府网站等形式加强宣传和引导,形成节能光荣,浪费可耻的文明风尚。
5、加强空调节电管理
继续贯彻市经委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强本市空调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沪经电〔2005〕158号文),加强空调节电管理与维护,有效降低企业和市电网高峰负荷。
(三)实施有序用电预案
1、电力预案时间确定。
(1)全日制让电企业时间:7月1日-8月30日
(2)调整厂休日制度时间:6月15日-9月23日
(3)安排轮休制度时间:7月10日-8月25日
2、基本预案计划安排。
继续将电力安全供应与有序用电结合起来,将用电政策与产业政策、能源政策、环保政策结合起来,基本预案采取:
(1)继续执行“二高一低”(高耗能、高污染、低产出)等用电企业实施的用电限制。
(2)对非连续性生产企业调整厂休日,转移高峰用电负荷。
(3)安排部分非连续性生产企业和部分连续性生产企业结合检修,实行夏季计划轮休。
3、用电需求调节措施。
在夏季达到35℃以上高温,倡导党政机关、商务楼宇、主要商场、宾馆和娱乐场所等适当调高空调温度,一般不低于26℃,党政机关要带头执行;非工业企业在每天高峰时段实行中央空调错峰和部分设备避峰用电。
4、夏季连续高温时,要按照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做好当前高温期间防暑降温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沪劳保福发〔2005〕26号文)要求,落实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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