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调整财政政策的扶持环节,积极推动政策扶持环节前移,采用专项资金配套、财政贴息等多种手段加大对科技企业研发、设计、中试、转化等阶段的政策扶持。“十一五”期间,对科技产业链和价值链上游环节的投入明显增长,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激励引导作用。
6、优化专项资金支出结构,按照落实配套政策的有关要求和各职能部门的实际情况,分步骤对专项资金进行整合,梳理用途、提高资金的聚焦度,稳步提升支持自主创新、科技成果产业化等方面的专项资金比重。
7、完善区级层面与街镇层面的两级科技投入机制,区财政统一兑现街镇导向性科技企业政策,并按各街镇财力状况确定两级负担比例,确保科技政策有效落实。
三、明确科技投入重点
8、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和功能区域的科技投入,继续加大对导向性产业的支持力度,以生产性、科技性服务业和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新材料、数字内容等高新技术产业作为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重点,并根据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枫林生命科学园区两大科技创新高地及徐家汇知识文化综合商务区、滨江地区、铁路上海南站地区等重点区域的开发需要,做好年度预算资金安排。
9、充分利用区域内大院、大所、大校、大厂集聚的优势,积极探索区院所校联动、产学研联合的机制,在推进成果转化、信息交流、资源整合等方面给予支持,对中科院上海分院等院所和高校申报的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给予配套扶持,努力谋求自主创新制高点,力争体现徐汇特色。
10、根据“2010105”规划目标,大力支持科技园区、创意产业园、都市型工业园等园区和各孵化基地建设,改善产业发展载体的软硬件条件,加大对园区和孵化基地内企业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各类科技企业在园区集群发展。
11、以科技“小巨人”工程为抓手,发挥自主创新资金作用,推动一批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积极鼓励企业申报专利、培育知名品牌商标、参与行业标准设计、合作设立研发中心等,“十一五”期间力争扶持10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和100个自主创新项目。
12、加快推进区域科技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支持院所、企业共同搭建具有基础性和开放性特点的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区域科技资源的集成共享。“十一五”期间,财政每年重点支持1-2个公共平台建设,实现到2010年区域拥有10个各类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