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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区政府实事项目初选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区政府实事项目初选工作的通知
(徐府办发〔2006〕27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2007年区政府将确定一批新的实事项目。为了确保新出台的区政府实事项目能贴近民意,既符合实际又具可操作性,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持以民为本的指导思想,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大事实事选出来。

  二、坚持从实际情况出发的原则,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凡列为选项的实事,既要最大化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又要具有合理的承受能力,必须列入部门当年的财政预算,做到当年立项、当年完成。

  三、坚持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作为实事立项的重点,既要加快城区的硬件设施建设,又要注重软件建设,特别要注重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为民办实事,推动和谐社区的新一轮发展。

  四、坚持领导把关,按时上报。各部门在初拟项目前,要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特别要征求本地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并经领导班子研究确定项目后,认真填写《2007年区政府实事初选项目申报表》,由第一责任人签字上报,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06年11月10日前报送区政府办公室督查科。

  附件:2007年区政府实事初选项目申报表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2007年区政府实事初选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经费来源

 

计划启动、完成时限

 

主办单位意见

 

协办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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