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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城管监察大队关于顺义区环境秩序百日整治秋风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协同开展三个专项行动:一是“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二是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三是整治新生违法建设行动。
  三、职责分工
  (一)落实门前三包。区市政市容、工商、城管等部门要加强管理与执法的衔接,定期告知、督促检查“门前三包”商户和单位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逐户签订责任书,坚决查处“门前三包”责任落实不到位、屡次出现店外经营现象的企业和商户,对不听劝阻、屡教不改的,录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二)治理无照经营。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统一组织,城管、公安、市政市容、工商、交通、卫生、文化执法、综治等部门共同参与,继续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对无照经营的常态化管控,并突出对市场外无照售卖食用油等影响食品安全类违法行为的治理。坚持疏堵结合,区商务委负责扩建和规范一批便民服务站,新建一批便民服务点。
  (三)整治非法广告行为。非法大型户外广告:区委宣传部要做好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市公安局顺义分局要依法查处妨碍执法、暴力抗法行为并负责拆除现场秩序维护;区市政市容委要落实广告整治经费、广告拆除存放场地,更新、完善广告规划;市工商局顺义分局负责对内容虚假的违法广告依法进行查处;区城管监察大队负责督促指导完成违规大型户外广告的公告、调度拆除等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对于发现的新生违规大型户外广告应及时查处和拆除;区监察局要将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纳入效能监察。
  非法小广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是非法小广告的管理主体,负责辖区内非法小广告的发现、清除、报告工作,由辖区城管分队及时进行查处,同时,要指导居委会完善社区服务,挤压利用非法小广告进行的非正规服务。区城管监察大队负责加强对非法小广告违法行为的巡查监管,对属地及群众举报的非法小广告行为要做好收集整理违法事实和案件线索工作,加大处罚力度,定期通报,并将其他违法行为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市公安局顺义分局负责利用刑事侦查技术手段,深入挖掘相关情况通报和案件线索,对小广告窝点、刻章办证、招嫖等违法行为和组织散发小广告的团伙进行深入打击;要加大对小广告散发行为高发路段的巡查监控,对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加强行业监管,对相关部门移送的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约谈告诫。区市政市容委负责落实电力、电信、公路、园林等产权单位的清扫保洁责任,确保环卫部门加大清扫保洁力度。
  (四)“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积极配合由公安牵头的“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要积极组织各执法队伍、社会力量,围绕“四黑四害”和食品安全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依托热线电话、网络举报等手段,及时发现问题,有效摸排各类违法行为线索,为打击“四黑四害”提供支持,并按照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主动上手,合力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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