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同意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州唐人街支行开业的批复
(川银监复〔2011〕657号)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崇州唐人街支行开业的请示》(成银行文〔2011〕329号)收悉。经审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州唐人街支行开业,营业地址为:四川省崇州市东兴北街189号附11号。
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州唐人街支行经上级行授权,可经营下列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及上级行授权的其他业务。
三、吴灏符合中资商业银行支行级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