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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同意日本中央三井信托银行株式会社(证券业务)北京代表处迁址的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同意日本中央三井信托银行株式会社(证券业务)北京代表处迁址的函
(京证机构发[2007]102号)


日本中央三井信托银行株式会社(证券业务)北京代表处:

  贵代表处首席代表田村宏生2OO7年7月23日致我局的函收悉。

  根据中国证监会《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证监机构字[1999]26号)的有关规定,兹同意你代表处地址由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6号长富宫办公楼4层4010室,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6号长富宫办公楼5层5011室。邮政编码:1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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