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公布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7月26日,实施日期:2011年7月26日)宣布废止或停止执行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晋国土资发[2005]311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土地分局:
现将国土资源部《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国土资发[2005]166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坚决制止“以租代征” 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发生。
二、对辖区内“以租代征”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情况进行一次调查。对查出的“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