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工作方针,注重规范。清理工作要坚持“边清、边停、边抓制度建设”的工作方针,坚决防止一边清理一边继续大搞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在清理期间,一律暂停举办新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项目外,目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华泾镇、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正在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一律立即停止,并认真做好清理整顿;对已收取的费用要立即如数退还。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华泾镇要注意总结清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逐步建立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
(三)突出清理重点,上下联动。本次清理工作要突出三个重点:一是政府各部门和社团组织;二是评比达标表彰比较盛行,基层、企业和群众反映较多的地区;三是专门针对企业和采取收费方式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工作要坚持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原则,区政府各部门要率先垂范,从本机关、本部门清起,下决心对脱离实际、不能对推动工作发挥积极作用的项目“切一刀”,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度减少的目标,为地区和下属单位带好头并抓好本系统清理工作的领导和政策指导;同时,还要教育和支持群众自下而上对不合法、不正当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监督和抵制。
(四)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区监察委、区纠风办要会同区清理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并督促各单位监察(纠风)部门切实做好清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在清理期间继续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必要时进行公开查处和曝光,达到警示和教育的作用。
附件:1、《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拟保留项目)》(略)
2、《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拟撤销项目)》(略)
3、《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统计表》(略)
4、《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项目统计表》(略)
5、填表说明(略)
区监察委
区纠风办
区发展改革委
区经委
区国资委
区人事局
区财政局
区民政局
区法制办
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