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监察委等十个部门制定的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徐府办发〔2007〕2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区监察委等十个部门制定的《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七年二月十三日
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2号文,以下简称《通知》)、上海市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文件精神和区纪委第二次全会的工作要求,确保本区全面顺利完成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以下简称清理工作),现结合本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过多过滥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干扰了社区和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加重了基层、企业负担,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和清理。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的迫切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减轻基层、企业负担的一项重要举措。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华泾镇要充分认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的严重性、危害性,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这项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对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逐步建立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切实减轻基层、企业的负担,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二、明确要求,扎实开展清理工作
清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华泾镇必须加强领导,明确要求,突出重点,认真完成清理工作,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通过清理,使本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度减少,保留项目能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为全面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