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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意见的通知
(徐府办发〔2007〕6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七年三月六日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上海会场的市政府工作部署,切实抓好徐汇区2007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全区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安排及《中共徐汇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徐委〔2005〕33号文)的要求,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推进公务员队伍作风建设。

  继续开展公务员理想信念教育、法律纪律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要通过今年区委在处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集中开展的“树立社会主义价值观,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主题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务员进一步明确树立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基本要求,自觉用马克思主义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进一步加强政府公务员作风建设,大力倡导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培养良好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

  二、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保证中央和市委加强宏观调控、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等一系列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切实做好民生工作,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提升教育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推进社区“三个中心”建设,不断提高为民办实事的水平和效果;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背科学发展观、违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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