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并完善三支队伍--应急献血志愿者队伍、固定献血志愿者队伍(包括RH阴性队伍和成分献血队伍)以及无偿献血宣传服务队的建设。尤其以单位为组成单元,建立区内团体自愿无偿献血应急队伍,在缺血、血库偏型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提高工作效率和应急能力。
二、工作目标
本区是全市第二批创建自愿无偿献血的试点区。在2006年的基础上,今年要在企事业单位扩大团体自愿无偿献血队伍和加强招募自愿无偿献血者工作,以确保试点区工作顺利进行。
(一)按照市政府《通知》精神,本区自愿无偿献血比例达到80%以上。
(二)大力开展创建自愿无偿献血社区和工作单位,推广签订《徐汇区团体自愿无偿献血承诺书》,力争60%以上的社区和单位申报创建自愿无偿献血单位。
(三)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即应急献血志愿者队伍、固定献血志愿者队伍(包括RH阴性队伍和成分献血队伍)、无偿献血宣传服务队的建设。尤其重点筹建团体自愿无偿献血应急队伍。同时进一步加强本区无偿献血“志愿者之家”和徐汇区无偿献血推进委员会对献血事业推波助澜的作用。
(四)加大宣传力度和广度,增强徐汇区公民对无偿献血知识、常识、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认同率。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认识到推进自愿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立献血组织网络,履行献血工作职责。
各企事业单位及各街道、镇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预防控制重大传染病的高度,充分认识无偿献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领悟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上海市献血条例》的要求,切实担负起辖区内献血工作的领导职责,形成“党政领导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具体部门积极实施,单位员工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年内提出创建自愿无偿献血单位和社区要明确工作目标,认真签订《承诺书》,积极引导健康、适龄公民参加自愿无偿献血。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监察委、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工商分局、各街道、镇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区总工会、区共青团、区妇联、区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和推动本区的无偿献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