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测评内容
(1)七项基本内容。在去年“六项基本内容”的基础上,把“2006年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增列为测评的基本内容之一,“七项基本内容”为“履行职责、执法公正(办事规范)、政务(办事)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2006年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七项基本内容”测评的综合分作为政风行风的总体评价分。
(2)2007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列出政风行风中常见的若干问题,如办事推诿拖拉、态度粗暴冷漠、收费罚款不规范、接受吃喝玩乐、收受或索要钱物、管理服务不到位等,由测评者根据实际情况在测评表上选择评价。
(3)2007年存在问题举例。列举被测评部门和行业2007年存在问题的典型实例。每个测评者至少写1个实例。
4、测评方法
继续实行“全面测、重点评”。即对30个被测评部门和行业进行“全面测”。对其中的区劳动保障、工商管理、质量技监、旅游管理(服务)、城管执法、市容管理(服务)、公交等9个部门和行业进行“重点评”。
测评工作的实施方案,由区纠风办另行研究制定。
(三)大力抓好“政风行风热线”有关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市纠风办《关于建立上海市“政风行风热线”的通知》(沪纠办〔2006〕19号文)的精神,结合市“热线”开通,逐步建立完善“政风行风热线”投诉处理、结果反馈、整改落实、定期通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制度。
1、收听和处理制度
对直播时间(每星期六中午12:00-13:00)的群众投诉,区纠风办将组织有关人员收听市“政风行风热线”广播,做好全程录音和涉及本区域内的投诉材料整理和督办工作。各部门和行业要落实人员收听“热线”广播,在接到有关部门转办的投诉记录单后,及时与投诉人联系,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处理结果在向有关部门反馈的同时报区纠风办备案。
2、整改和督促制度
对“热线”中群众投诉的问题,有关部门和行业要积极应对,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对“热线”中反映的重要问题,可作为线索,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深入开展实例调查,做好跟踪检查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行业抓好落实。
3、通报和考核制度
区纠风办及时将“热线”中群众投诉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向政风行风监督员通报。对“热线”中群众投诉的处理情况和整改情况,将列入政风行风测评内容和公共目标考核。如需进行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的,转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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