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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纠风办、政务公开办制定的2007年徐汇区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纠风办、政务公开办制定的2007年徐汇区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
(徐府办发〔2007〕10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区纠风办、政务公开办制定的《2007年徐汇区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七年三月三十日

  2007年徐汇区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意见

  2007年本区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市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精神,按照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和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一、纠风工作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政风行风测评、“政风行风热线”等工作,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一)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1、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

  主要任务和目标:中小学规范收费工作成果进一步巩固,违规收费行为得到坚决、及时查处,基本形成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管理机制,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主要办法和措施:一是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工作,加大投入,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建设。二是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加强教育系统干部思想建设和教师师德建设,落实责任,层层签订政风行风建设目标责任书,把规范教育收费纳入学校校长和教师考核内容。三是严格遵守教育收费操作程序,义务制教育阶段实行“一费制”,认真梳理学校各类代办收费项目,充分体现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完善代办操作程序,细化措施。四是加强对学校补课办班管理,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为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宣传、组织生源,在课余、双休日、假期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收费补课,违规收取的费用一律清退。五是加强招生工作管理,坚持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或其他违规收费。六是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学校所有收费和各类经济活动中发生的费用,必须统一纳入行政财务管理,学校为学生代办项目发生的折扣必须全部用于学生。七是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按照教育局统一制作的收费公示表向社会公示,全面推行公办学校“明白收费卡”制度,学校招生简章中要注明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八是加强日常检查和监督管理,公开规范教育收费监督举报电话,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与通报批评制度,在绩效考评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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