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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徐府办发〔2007〕12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各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七年四月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文)和《上海市政府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沪府办〔2007〕15号文)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为建设“和谐徐汇”、“平安徐汇”,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建设“和谐徐汇”、“平安徐汇”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及市政府有关规定,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全面提高本区消防工作水平。

  二、任务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有效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依法治火,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不断改善城区防火安全条件;坚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到2010年,区域公共消防安全、推动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良性导向机制基本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区建设同步实施,做到基本还清“旧账”、确保不欠“新账”;建立起一支快速反应、专业高效的消防应急力量;构建起科学完善的火灾防范体系,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城区防控火灾能力全面提高,切实达到减少一般火灾事故,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消防工作“三提高”、“三降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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