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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徐汇区巩固国家卫生区工作计划的通知


  4、进一步加强对环卫作业的规范化管理。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环境卫生水平。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要配置齐全。深入落实城区清扫保洁制度,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同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加强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的建设、管理。按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建设部公告2005年第310号)要求,合理布局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设施。

  5、抓好建筑工地综合管理。按照《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设部公告2005年第308号)要求,全面规范施工场地隔离护栏的设置标准,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保持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待建的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6、强化“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巩固近年来对“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综合整治成果,不断完善各类公共设施。做到路面平整清洁,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村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开设卫生宣传栏,使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70%。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

  (二)加强对食品、饮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控制食物中毒和食源性传染病。以控制食物中毒和减少食源性疾病为基本目标,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强化监督执法工作,提高监管水平。在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加强对肉品、保健食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的监管,提高生产加工、流动、消费等重要环节的管理水平。积极突破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等重点问题的监管难题,使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得到有效控制,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努力形成政府严格执法、企业诚信经营、市民科学消费格局,全面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控制能力。

  2、加强公共场所与饮水卫生。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文),针对重点场所,实施重点监管。加强对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等六小行业的监管,探索公共场所规范化监管模式;继续开展星级宾馆、游泳场馆全程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做好许可和日常监督的有机衔接。加强饮水卫生的监管,规范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深化二次供水协管员管理模式,开展水质质量的定期监测与公示工作,做到卫生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有效结合。进一步探索现制现售水监管模式,多部门合作,逐步规范现制现售水市场。

  3、做好菜市场内外环境的综合管理。进一步规范农副产品市场管理,做到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卫法监发〔2003〕56号)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三)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1、加强健康促进理论、方法与公共卫生工作中疾病控制、预防保健、行为干预、健康管理等各类工作的融合与合作。积极联合相关部门、系统、街道(镇),深入开展企业、医院、学校等场所健康促进工作,启动市民基本卫生知识和基本健康行为监测工作,开展社区居民健康素质监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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