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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汇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7―2010年)的通知


  11、建立和实施采供血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输血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和执业资格制度,上岗人员100%实行艾滋病和性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临床用血90%以上来自自愿无偿献血。

  12 、进一步完善本市医疗卫生机构性病诊疗业务的准入制度,至少建立1家示范性性病门诊。性病的年发病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

  13、建立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提供关怀和救助的社会支持机制。随访的、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9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或中医治疗;有治疗需求的艾滋病病人95%以上得到相应的机会性感染治疗服务。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90%以上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所有艾滋病致孤儿童都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到2010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1、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有关负责同志100%接受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的培训。区级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团的宣讲覆盖95%以上的委、办、局和街道(镇)。

  2、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置独立的艾滋病、性病预防控制专门科室。

  3、全市15-49岁人口中,城市居民对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流动人口达到80%以上,青少年达到95%以上。

  4、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地铁车站等公共场所90%以上设置艾滋病防治大型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候车室80%以上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

  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95%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提供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人员95%以上接受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和技能培训。

  6、有效干预措施覆盖本市90%以上的主要高危人群和流动人口。

  7、规定的公共场所放置安全套或设置安全套自动售货机的比例达到85%。

  8、为70%以上符合条件的吸食阿片类毒品(主要指海洛因)成瘾者提供药物维持治疗。

  9、各类高危人群艾滋病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安全套使用率达到90%以上,静脉注射吸毒人群共用注射器的比例控制在20%以下。

  10、临床用血全部来自无偿献血,阻断艾滋病经采供血传播。

  11、所有随访的、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都接受抗病毒治疗或中医治疗;有治疗需求的艾滋病病人都得到相应的机会性感染治疗服务;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全部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

  三、行动措施

  (一)广泛深入开展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教育,营造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和支持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环境。

  1、加强大众媒体宣传教育。区宣传部门和区有线台、徐汇报等新闻单位要广泛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无偿献血知识和“四免一关怀”等政策的宣传,要积极刊播防治艾滋病、性病和宣传无偿献血知识的公益广告,确保每月播出(刊登)一次。

  2、加强公共场所和社区宣传教育。区宣传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在主要路段应用电子屏幕等载体宣传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地铁车站等及公共交通工具的主管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在相应场所放置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宣传材料。区旅游管理部门要组织宾馆饭店开展艾滋病防范和宣传工作,招待所和旅店在登记服务台备有供顾客自取的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材料。区文化管理部门要在影剧院、青少年宫、文化馆等文化、科普场所,按照有关规定在节目开始前播放艾滋病防治科普宣传片或公益广告,并结合日常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在各自管理的娱乐场所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区人口计生部门要把人口计生工作与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宣传优势,深入社区和家庭,广泛开展生殖健康和预防艾滋病的宣传教育。

  各街道、华泾镇及居委会、村委会要利用宣传栏、墙报、黑板报等形式,经常性地开展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每年至少开展两次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

  有关部门要结合社会主义新郊区建设,积极利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编制艾滋病防治宣传材料,在农贸集市、节假日活动场所等群众集中的地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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