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汇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7-2010年)的通知
(徐府办发〔2007〕18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徐汇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7-2010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徐汇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7-2010年)工作职责及分工一览表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徐汇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7-2010年)
本市自1987年发现第一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以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报告数逐年上升,艾滋病已成为本区主要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各级政府对艾滋病防治工作极其重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和文件,本区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措施,逐步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
但是,艾滋病传播的各种危险因素依然存在,有些因素在一段时间内还难以消除。为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遏制艾滋病的蔓延,根据《
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6年第 457 号)、《上海市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2001-2015年)》、《徐汇区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2001-2015年)》(徐府办发〔2002〕3号)与《上海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u1] [u2] [u3] [u4] (2006-2010年)》(沪府办发〔2006〕39号)的要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三)分级管理、分类指导、科学防治。
(四)依法防治、规范监督、科学评估。
二、目标和工作指标
(一)总目标
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完善艾滋病预防与控制体系,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全面落实各项预防与控制措施,遏制艾滋病在本市的传播。到2010年,把本区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控制在较低水平。
(二)具体目标和工作指标
到2007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1、区政府成立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设置专门的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2、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有关负责同志90%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培训;区级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团的宣讲覆盖90%以上的委、办、局和街道(镇)。
3、全区15-49岁人口中,城市居民对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流动人口达到70%以上,青少年达到90%以上。
4、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地铁车站等公共场所,70%以上设置艾滋病防治大型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候车室60%以上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各街道、华泾镇及居委会、村委会100%设立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宣传栏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每年至少开展2次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
5、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建立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
6、本区至少建立2个免费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点,开展免费艾滋病初筛检测和咨询服务;所有承担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都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的专业培训。
7、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85%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提供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人员85%以上接受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和技能培训。
8、有效干预措施覆盖本区70%以上的主要高危人群和流动人口。
9、在规定的公共或娱乐场所安全套放置或安全套自动售货机设置率达到70%以上。
10、各类高危人群艾滋病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安全套使用率达到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