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及艺术科技教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徐府办发〔2007〕20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及艺术科技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六月十二日
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及艺术科技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
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精神,切实加强本区青少年体育和艺术、科技教育工作,提高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水平,促进中小学生的德智体美等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共上海市第九次代表大会提出的“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以青少年体育、艺术、科技教育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突破口,深化“体教结合、文教结合、科教结合”工作模式,深化体育、艺术和科技教育教学改革,广泛开展各类普及性实践活动,着力提升徐汇区广大中小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健康水平。
二、主要目标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成为社会需要的人才为出发点,建立和完善以“徐汇区中小学生光启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光启行动计划”)为载体、有利于全面提升青少年综合素质的教育体系,在进一步提高文化知识水平的同时,使全区青少年具备更加良好的道德品质以及体育、艺术和科技等方面的综合素养。
具体目标:
1、体育、艺术和科技教育活动在课堂教育主渠道中的地位得到有效提高。将加强青少年体育、艺术和科技教育工作与“二期课改”的要求紧密结合,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体育、艺术、科技教育的课程计划和要求,开足开好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的课程,并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