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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汇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到今年年底,涉及10类产品的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从关系国计民生、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党和政府形象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推进整治活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抓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健全体系,落实责任。

  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工作责任落实到社区、街道(镇),落实到机关和企业,真正形成“地方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对专项整治的各项措施,都要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对在行动中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政府工作人员、部门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要坚决严肃查处,依纪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唯利是图、屡教不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要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查处。

  (三)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局面。各单位、各部门在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书面移交相关部门。

  (四)完善机制,巩固成果。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监管措施,强化建章立制工作。加快企业加入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的工作步伐,尽快形成对安全类产品全过程监控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执法监管制度体系,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自律体系,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社会监督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监管信息化网络体系,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积极构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效,及时揭露并曝光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形成“假冒伪劣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围。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兑现举报奖励,调动人民群众主动揭发、检举违法行为的积极性。

  (六)上报信息,督促检查。

  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在专项整治期间实行周报告制度,要报告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治成果。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和大要案件要以专报等形式随时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早规范,确保工作实效。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信息分析,组织开展阶段性督查活动,年底对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实施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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