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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汇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汇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徐府办发〔2007〕29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徐汇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十一日

  徐汇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坚持整治与规范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夯实基础,加强监管,提高质量,保障安全,把本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工作目标

  加强各种涉及人体健康安全产品的全过程监管,强化企业和生产经营者的质量责任,增强社会质量意识,通过今年8月底至年底为期四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缔一批非法生产经营窝点;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类产品;查处一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移送一批涉嫌犯罪的大案要案;保护和扶持一批优质产品和优秀企业,力争实现“8个100%”,为构建2010年上海世博会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打好基础。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大型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街道(镇)、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食堂和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从业人员100%定期体检;

  --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食品加工企业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获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

  三、工作步骤

  1.建立领导机构,制订行动方案。(八月下旬至九月上旬)

  成立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全区工作方案,统筹协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重大活动,督促检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分析区域情况,综合各部门的信息,提出整治方案,协调整治行动,组织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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