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容局负责及时清运垃圾和维护设施完好,督查落实菜市场门前三包、内设公厕标识、设施完好和清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菜市场保洁工作好,环境卫生经考核达标的,由市容部门出具意见,所在街道(镇)对菜市场和城管固守队伍实施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区市容局另行制定。
(3)整治菜市场“尾巴”。由区城管大队负责,区工商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公安分局等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参与联合整治行动,区城管大队负责固守工作。
9月中旬起,设立徐汇菜市场“尾巴”根治城管专职固守员,由区城管大队落实安排每个菜市场两名队员,负责菜市场门前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乱设摊取缔工作。作息时间和方式由区城管大队根据相关菜市场营业时段设置,9月20日前所有人员配齐到岗,并将固守人员名单报所在街道(镇)市政科备案。
(4)发挥行业及协会积极作用。区农产品管理协会强化行业自律检查、督促,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开展管理培训,推进全区菜市场管理水平上台阶。协助区市容局查处跨门经营现象和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5)建立“1+5”管理机制。以菜市场长效管理为目标,各街道(镇)负责建立健全“1+5”管理机制,牵头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分支机构,包括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城管、环卫所(含爱卫办下属各消毒站)、公安等,在9月1日起至10月31日期间开展地毯式集中整治,逐一消除菜市场环境“脏乱差”现象,重点是菜市场内外环境保洁和坚决割除菜市场“尾巴”。对个别内外环境严重“脏乱差”的菜市场,由参加集中整治的相关部门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整治情况各街道(镇)每周五报区市容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区市容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后上报。
(二)明后年工作
1.制定管理规范。2007年底前,基本建立起本区菜市场规范化管理考核奖励机制和经营管理混乱、严重不达标的经营管理公司的市场退出机制。
2.确保规划落地。按照2008年出台的徐汇区菜市场选址规划落地方案,明确规定各房产开发建设单位在本区范围内的菜市场配套任务的,要先建菜市场,后建住宅。建成菜市场的产权由区政府收购,交所在地街道(镇)管理,确保全区规划的77个菜市场全部建成。在抓规划落地的同时,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适时合理完善、调整,建设方便、快捷、规范的菜市场供应体系。
3.理顺权属关系。区农产品管理协会会同有关部门对菜市场加强综合调查,摸清菜市场管理中相关监管数据,包括:菜市场的权属、租赁期限、经营面积;管理公司的资质、架构、人员分工、设施设备;市场监管中存在的突出矛盾等要素,为全面实施规范管理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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