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区政府实事项目初选工作的通知
(徐府办发〔2007〕31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2008年区政府将确定一批新的实事项目。为确保区政府实事项目既能贴近群众需求,又具可操作性,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持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作为2008年实事立项的重点,特别要注重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工作,通过为民办实事,推动和谐城区的建设。
二、坚持突出雪中送炭,关心困难群体的生活,尽可能扩大实事项目受益面,力争涵盖较大的社会群体或社会层面。
三、坚持从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凡列为选项的实事,既要最大化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又要考虑合理的承受能力,并列入本单位当年的财政预算,做到当年立项、当年完成。
四、坚持领导把关,按时上报。各部门在初拟项目前,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特别要征求本地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并经领导班子研究确定项目后,认真填写《2008年区政府实事初选项目申报表》,并由第一责任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2007年11月15日前报送区政府办公室督查科。
附件:《2008年区政府实事初选项目申报表》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
2008年区政府实事初选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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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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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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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启动、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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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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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办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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