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违法建筑工作机制的通知
(徐府办发〔2007〕34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为切实贯彻《
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建设交通委等四部门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7〕7号,以下简称《意见》)的精神,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提高城区管理水平,建立完善以城管执法部门为主、房地和规划部门共同参与的查违工作机制,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力量
整治违法建筑是加强城区管理、改善城区面貌的重要举措,对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成功举办上海世博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出发,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整合资源,完善机制,及时查处违法搭建行为,有效遏制违法建筑产生,逐步解决已建违法建筑问题。
根据《意见》要求,结合区域查违拆违工作需要,充实徐汇区查处违法建筑的领导力量,增加区城管大队负责人为召集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推进查处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为了快速有效查处区域内新搭建的违法建筑,整合各职能部门的查违力量,按照区城管、房地、规划三个职能部门各自执法权限和执法范围行使联合执法。联合执法人员调整为30名,区城管大队抽调20名、区房地局抽调6名、区规划局抽调4名。联合执法工作由区查违办负责,借调人员人事关系仍属原单位,人员并将不定期进行轮岗。
二、分工协作,明确工作职责
(一)区查违办工作职责
1.投诉受理:利用区信访办、区网格化管理平台和12319城管热线等投诉举报渠道,统一负责全区违法建筑投诉举报的受理、转发、统计、汇总。
2.快速处置:负责全区范围内正在施工和新搭建违法建筑的遏制和查处工作。
3.专项整治:负责牵头和组织全区范围内的重大专项拆违工作。对突发事件、领导交办案件等进行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信息追踪和处理情况的汇报。
4.计划制定:负责制定全区年度拆违计划,对各街道(镇)年度拆违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