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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绩效评估办公室关于徐汇区2008年政府实事项目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评估

阶段

评估内容

内容描述

评价指标

评定模式

所占

比例

评估

主体

评估说明

季度

评估

季度评估

按季度对实事项目的资源使用情况、计划任务完成情况、依法行政情况等与项目完成有关的信息进行督察

由绩效办成员部门制定评价指标

详见《徐汇区2008年政府实事项目季度评估指标汇总表》

20%

绩效评估

领导小组

成员部门

按“优”、“良”、“一般”、“差”四个等次对项目进行评估

年度

评估

分管领导评估

项目完成后,分管领导根据项目完成的综合情况,对项目进行评估

项目完成

综合情况

按照项目完成的综合情况,由区分管领导评定项目等次

15%

分管领导

按“优”、“良”、“一般”、“差”四个等次对项目进行评估

专家评估

项目完成后由相关专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项目完成

综合情况

按照项目完成情况,由专家以打分方式对项目进行评估:

“优”:100分(含)至90分(含);

“良”:90分至80分(含);

“一般”:80分至60分(含);

“差”:60分以下

20%

专家组

按标准对项目进行打分

满意度评估

项目完成后,进行项目受众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结果,对项目进行评估

受众满意度情况

选取“满意”以上选项的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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