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贷款增量(E)。按照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统计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年末中小企业贷款余额较年初增加数从大到小排序,第一名得值100,第二名得值90,第三名得值80,依次类推。贷款余额较年初不增或下降的不得分。
农业贷款增量(F)。按照市人民银行编制的《枣庄市金融统计月报》中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年末农业贷款余额较年初增加数从大到小进行排序,第一名得值100,第二名得值90,第三名得值80,依次类推。贷款余额较年初不增或下降的不得分。
服务业贷款增量(G)。按照市人民银行行编制的《枣庄市金融统计月报》中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年末涉及服务业项目(剔除房地产等限制类项目)贷款余额较年初增加数从大到小排序,第一名得值100,第二名得值90,第三名得值80,依次类推。贷款余额较年初不增或下降的不得分。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增量(H)。根据市人民银行统计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年末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余额较年初增加数从大到小排序,第一名得值100,第二名得值90,第三名得值80,依次类推。贷款余额较年初不增或下降的不得分。
(I)。在不违反金融监管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市人民银行统计的年末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占新增存款的比例(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指标值,指标值按照从大到小排序。第一名得值100,第二名得值90,第三名得值80,依次类推。
(J)。根据市人民银行统计的由市政府组织的银企合作洽谈会贷款签约合同资金到位率为指标值进行排序。第一名得值100,第二名得值90,第三名得值80,依次类推。
100,第二名得值90,第三名得值80,依次类推。
(M)后,以调整值(M)为分值。具体方法如下:
M=A×20%+B×10%+C×10%+D1×5%+D2×5%+E×8%+F×8%+G×8%+H×8%+I×5%+J×5%+K×8%
5分;位次后移的,扣5分。
考核最终分值Y=M +L。依据Y的分值从大到小排序,划分枣庄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奖奖励等级。
第三章 考核组织和实施
枣庄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奖为年度考核,每年评选一次。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秘书长和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的枣庄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