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汇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2.6重大活动应急预案

  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责任部门或单位为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而编制的应急预案,并报批准举办活动的区政府部门审定。

  各类各级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应急程度与要求,明确责任单位及信息处理、抢险救助、医疗救护、卫生防疫、交通管制、现场监控、人员疏散、安全防护、应急保障、社会动员等工作程序。

  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和“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要求,应逐步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网格化、全覆盖的应急预案体系框架、预案数据库和应急管理平台,使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应对工作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各层面环环相扣、层层落实。

  各级各类应急预案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和跟踪完善,并报区应急委备案。

  3 组织体系

  3.1领导机构

  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是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责任主体。根据区委、区政府决定,成立徐汇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3.2办事机构

  区应急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简称区应急办”),区应急办是区应急委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整合、协调﹑督促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具体承担应急值守、信息汇总、执行办理和督促落实区应急委的决定事项;组织编制、修订区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全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及应急演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3.3工作机构

  本区具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职责的区级协调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作为区应急管理的工作机构,承担相关类别的应急管理和处置;负责制定和完善区专项应急预案及部门应急预案;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处置工作;指导和协助街道(镇)﹑基层单位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

  3.4专家机构

  区应急委和各应急管理工作机构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各类应急管理专家决策咨询数据库,组织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必要时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5联动中心

  按照统一高效、资源整合的原则,建立区应急联动中心。区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区公安分局,作为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其主要职责是对一般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组织应急联动处置,对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联动单位进行先期处置。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