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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景山区2012年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表6 石景山区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考核表(区环卫中心)

  单位名称:                                  填报日期:           

序号

考核内容

完成时限

考核标准

分值

1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临时任务。

全年

未明确主管领导及联系人扣10分,未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临时任务扣10分。

20

2

道路台账

全年

未报送道路台账扣10分,未更新台账扣5分,未按时限报送、更新台账扣5分。

10

3

扬尘污染控制应急机制

全年

未启动应急机制扣20分,污染源未得到有效控制扣10分,未反馈启动消息扣5分。

20

4

工作信息、方案、半年及全年总结报送

每月25日前(方案截止到3月底前,总结截止到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

未报送信息扣10分,未报送总结扣10分,未按时报送信息、总结扣5分。

10

5

配合环保局做好9号子站精细化管理工作,做好核心区道路保洁工作

全年

未有效配合环保局做好9号子站精细化管理工作扣20分,核心区道路保洁未达到本方案规定标准扣20分。

40



  表7 石景山区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考核表(区广电中心)

  单位名称:                                 填报日期:           

序号

考核内容

完成时限

考核标准

分值

1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临时任务。

全年

未明确主管领导及联系人扣10分,未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临时任务扣10分。

20

2

扬尘污染控制台账

全年

未报送工地台账扣10分,未更新台账扣5分,未按时限报送、更新台账扣5分。

10

3

扬尘污染控制应急机制

全年

未启动应急机制扣20分,污染源未得到有效控制扣10分,未反馈启动消息扣5分。

20

4

工作信息、方案、半年及全年总结报送

每月25日前(方案截止到3月底前,总结截止到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

未报送信息扣10分,未报送总结扣10分,未按时报送信息、总结扣5分。

10

5

宣传报道

全年

未达到本方案规定标准扣40分。

40



  表8 石景山区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考核表(各街道办事处及鲁谷社区)

  单位名称:                                   填报日期:           

序号

考核内容

完成时限

考核标准

分值

1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临时任务。

全年

未明确主管领导及联系人扣10分,未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临时任务扣10分。

20

2

扬尘污染控制台账,排污申报登记

全年

未报送工地台账扣10分,未更新台账扣5分,未按时限报送、更新台账扣5分;未完成排污申报登记扣10分。

20

3

加强宣传

全年

未组织辖区居民、环保志愿者和社会单位,参与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的宣传、教育和监督工作扣20分。

20

4

工作信息、方案和工作小结报送

每月25日前(方案截止到3月底前,小结截止到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

未报送信息扣10分,未报送小结扣10分,未按时报送信息、总结扣5分。

10

5

创建绿色清洁社区(绿色清洁街巷)

全年

未创建绿色清洁社区(绿色清洁街巷)扣10分。

20

6

辖区内便民工程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全年

未有效控制辖区内便民工程扬尘污染扣10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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