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折子工程和阶段性目标落实。对照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工作折子工程,梳理本单位工作任务,建立专项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阶段性工作任务。监察考核的重点是任务及目标完成情况和效果。
(四)解决突出问题的效果。创造性开展工作,在工作体系、运行机制、保障措施、工作内容和实现方式等方面有创新,在解决居民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上有突破,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信息工作。建立全面覆盖、动态跟踪、联通共享、功能齐全的社会服务管理综合信息沟通机制,明确专职信息报送人员,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畅通高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建立监察考核工作例会制度,由监察考核组组长召集,各相关专项工作组参加,通报前期工作开展情况,研究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和措施。
(二)建立科学规范的动态考核机制。通过明察暗访、实地查看、听取情况介绍、查阅书面档案资料等方式,及时掌握各成员单位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工作难点、工作亮点以及折子工程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
(三)建立部门联动的监察考核机制。监察考核组会同综合协调组、专家顾问组,按照“1+10+43”组织体系和部门分工,对《实施意见》中“构建五大体系”、“实现五大突破”推进情况实施联合检查、阶段性检查和专项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困难和问题。
(四)建立职责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在明确各部门职责范围的基础上,通过监督检查、信访投诉、网上监察等多种渠道,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对失职渎职、推诿扯皮、工作推进不力等各种行政效能低下及违法违纪行为,依据有关规定,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相应责任。
五、具体安排
为增强监察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区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工作安排,分阶段组织监察考核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研究部署阶段(2010年9月10日前)。针对各单位贯彻落实全区社会服务管理创新推进大会精神情况及组织机构建立、工作任务分解、工作方案制定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重点突破阶段(2010年9月开始)。针对各单位围绕工作任务制定的具体措施,折子工程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在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动员、社区建设和社会领域党建等领域探索创新取得的初步成效以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0年11月至2011年2月)。按照“构建五大体系、实现五大突破”的要求,对分专题进行经验总结和提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