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各级领导干部要把
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并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常化、制度化。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公务员培训机构教学课程。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
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党委组织部门、宣传部门、政府法制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和各级党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相互协调配合,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相关制度的建立健全,并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二) 大力推进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大公务员法律法规培训力度,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公务员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完善和推广持证上岗制度,把有关法律知识作为持证上岗考试的重要内容。政府法制部门、国家机关特别是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要每年制定并落实与自身工作相关的专门法律的培训考核计划。党委宣传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和各级党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并落实公务员通用法律的培训考核计划。
(三)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学生特点,进一步明确法制教育的地位和目标,完善法制教育的内容和体系,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努力实现学校法制教育的系统化和科学化。深入推进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和法制副校长“五落实”。整合各类社会法制教育资源,建立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重视运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加强高等学校普法教育,加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教育力度,积极推进高校法学理论教育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引导高校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结合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深入开展“警校共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社会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学生、流浪乞讨青少年、受艾滋病影响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开展“一对一”教育帮扶,深入群体,结合实情,将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日常生活。党委宣传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共青团、妇联、关工委要按照青少年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时期的要求,落实好普法教材,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普法工作的指导和考核,确保青少年法制教育取得实效。各类社会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把法制培训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培训内容,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加强医院、学校、艺术院团、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深化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各级政府涉企主管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积极提供支持,指导督促企业制定并落实学法计划,扎实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培训和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