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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各市(州) 、县(市、区) 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现将《四川省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 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1年11月10日

  四川省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十一五”期间,按照中央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各地、各部门及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我省顺利完成“五五”普法规划任务,并取得显著成效。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逐步推进,宪法和法律得到广泛普及和普遍遵行,公民法律素质明显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建设法治四川、维护社会和谐、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战略性任务,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对加快依法治省进程,为“十二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有效法治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确保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六五”普法规划) 顺利实施,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业的通知》( 中发〔2011〕6 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二五”期间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及现实需求,坚持将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实现四川发展新跨越、建成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和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和促进全省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二) 工作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结合四川省“十二五”规划总体目标,谋划、部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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