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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
(黄政办发〔201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对2012年的工作作了总体部署和明确要求。为了确保《政府工作报告》的各项发展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现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市政府各部门,并抄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细化目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市政府办公室以此作为今年工作重点,适时组织力量开展督办检查,年终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考核,对完成情况好的予以表彰奖励,对任务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一、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3%左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农办、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黄冈调查队。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0%。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4、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4.5%左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黄冈调查队。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黄冈调查队。

  6、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5%。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7、外贸出口增长10%以上,实际利用外资增长8%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黄冈调查队。

  8、节能减排完成省下达指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国家统计局黄冈调查队。

  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黄冈调查队。

  1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农业局、市扶贫办、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黄冈调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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