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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县五保对象集中入住有关工作的通知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县五保对象集中入住有关工作的通知
(酉阳府办发〔2011〕153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注民生工作部署,切实抓好五保对象集中入住这项德政工程,理顺全县养老机构管理体制,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和养老机构床位利用率。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总体要求,落实主体责任

  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农村五保对象集中入住按照属地管理、辖区负责的原则,由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敬老院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今年9月底前全县乡镇敬老院新增集中入住五保对象1000人以上。各相关乡镇要抢抓进度、科学安排,扎实抓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完善敬老院附属设施。8月底前对本辖区敬老院的附属设施全面维修完善,确保达到集中入住所需的基本要求。维修资金(由县民政局另文下达)实行专款专用,定额包干,超支自负,完工验收后一次性拨付。

  2、建立健全敬老院日常管理机构。从各乡镇现有人员中抽调有管理经验的人员组建敬老院管理机构(原则上设院长和会计各1名);要加强入住对象的生活、卫生、医疗救治等日常管理,确保五保对象起居卫生、生活保暖,严禁小病大养。

  3、选好聘好管护人员。原则上按1:15标准配备敬老院管护人员,负责敬老院生活及卫生等工作。管护人员暂执行每月1000元的工资标准,实行一年一聘,完善相关用工手续,按政策购买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二档),并由所在乡镇负责聘用考核管理。新聘人员必须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适于饮食服务行业规定。8月底前由各乡镇审定后报县民政局备案。

  4、抓好对本辖区的五保对象摸查筛选,并坚持自愿原则,广泛宣传,确保入住率。严禁将精神病及传染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纳入集中入住人员。同时抓好拟入住对象的财产、资产登记建档工作。

  二、强化部门职责,抓好后期保障工作

  县民政局:一是认真抓好乡镇敬老院附属工程的监督管理及验收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各乡镇敬老院内部设施,配齐日常用品,确保集中入住工作所需;三是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各敬老院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四是统筹抓好乡镇敬老院的后勤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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