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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高层建筑质量及居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一)检查方法

  此次专项检查采取施工企业和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自查,各牵头责任部门组织专项检查的方式进行。

  (二)检查步骤

  1.自查阶段(2011年8月21日-2011年8月28日)

  由各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对已建成的小区的物业规范管理和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在建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对建筑质量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并积极组织整改。

  2.专项检查阶段(2011年8月24日-2011年9月24日)

  五个专项检查工作组分别深入检查现场,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将检查情况书面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整改阶段(2011年9月25日-2011年10月31日)

  各责任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组织实施整改,各专项检查组分别收集整改情况形成整改报告于2011年10月25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此次建筑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酉阳自治县高层建筑质量及居住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张献强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谭志龙,副县长颜正福、张力、张兴安同志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城乡建委、国土房管局、财政局、规划局、安监局、工商局、消防大队、市政局、气象局、质监局、环保局、电视台、报社、桃花源镇、翔宇公司、城建公司、供电公司、水利实业公司、民生能源公司等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城乡建委,由石化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地质安全检查工作组由县国土房管局李应贵同志任组长、建筑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组由县城乡建委石化军同志任组长、建筑材料及构配件的安全检查工作组由质监局冉小磊同志任组长、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组由消防大队曾荣同志任组长、小区物业管理及居住安全检查工作组由县国土房管局李应贵同志任组长,各专项检查组分别按职责划分组织检查工作。

  (二)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为及时全面了解专项检查工作动态,研究解决检查中出现的问题,专项检查工作实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联席会议每周召开一次,汇总一周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实行一天一报,各专项检查组务必于每天下午四点前将检查情况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华,联系电话:7555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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