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高层建筑质量及居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酉阳府办发〔2011〕162号)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酉阳自治县高层建筑质量及居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酉阳自治县高层建筑质量及居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排查和治理我县高层建筑质量及居住安全存在的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全县高层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及整改时间
2011年8月20日至2011年10月31日
二、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在建高层建筑工程、已建成高层建筑及小区管理。
三、检查内容
本次专项检查主要内容是地质安全、建筑质量安全、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安全、建筑消防安全、小区物业管理及居住安全。
四、职责划分
(一)地质安全检查工作由县国土房管局牵头,县规划局、城乡建委配合,负责对高层建筑的地质灾害评估及处置情况、选址及规划设计执行情况和地质勘查情况进行检查。
(二)建筑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由县城乡建委牵头,辖区组建专家组负责对高层建筑实施中的设计、施工、建筑材料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
(三)建筑材料及构配件的安全检查工作由县质监局牵头,县工商局配合,负责对建筑材料生产环节和市场流通环节进行检查;
(四)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由公安消防大队牵头,负责对已建成和在建高层建筑及小区消防安全进行检查;
(五)小区物业管理及居住安全检查工作由县国土房管局牵头,县环保局、市政局、气象局、桃花源镇、供电公司、水利实业公司、民生能源公司等单位配合,负责规范小区物业管理及环保、防雷、供电、供水、供气等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