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质量监控工作规程》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质量监控工作规程》的通知
(苏教体艺〔2011〕29号)


各市教育局,有关高校:

  为了贯彻落实《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科学、规范地实施全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制度,确保全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质量,我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质量监控工作规程(试行)》(见附件)。现将该规程印发给你们。

  各地和有关高校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我厅体卫艺教处(联系人:姚志化,联系电话:025-83335529)。

  附件: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质量监控工作规程(试行)
  为了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85号)精神,科学有序地开展全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性、可靠性、时效性和保密性,切实提高全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质量,特制定《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质量监控工作规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全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与公告制度是贯彻落实《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关心、重视广大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也是科学决策、科学管理和科学评价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衡量全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标准关键是监测数据是否真实、可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监测点校要进一步提高质量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先的指导思想,遵循监测质量重在监测点校和重在全程监控的工作原则,认真细化监测工作方案,协调各方有效资源,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监测工作有序进行。各监测点校校长是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质量控制的第一责任人,指导、协调做好本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质量控制工作。
  二、健全工作体系
  构建完善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体系是保障监测工作连续性、监测数据可比性、监测质量科学性的前提。在全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中增设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质量监控工作组。质量监控工作组由省教育厅职能处室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研究中心和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站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相关成员由体育、卫生方面专家以及学校体育卫生行政管理干部等组成。各市教育局要比照省里做法,在市级监测站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质量监控组织机构。10所高校和83所中小学监测点校也要按照要求设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质量监控工作小组,要确定专人负责质量监控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体系建设,保证质量监控工作人员、素质测试和健康体检专业人员队伍、监测点校、监测样本的相对稳定,保证监测指标、标准、时间、场地、器材、方法和数据上报的统一。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