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坚持巩固与创新相结合,分步有序扎实推进。一方面,巩固2004年公共政府建设中信息公开、流程再造、绩效评估等方面已经开展的工作和建立的制度,并进一步形成固化的内容,力求取得新的成效。另一方面,按照公共政府配套性、联动性的要求,立足于实践科学发展观对政府自身建设的新要求,加强理性思考,拓展新的工作内容。
二、重点内容
紧紧围绕“透明、高效、职业化”的公共政府建设核心理念,结合徐汇当前实际和工作情况,2005年要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的主要内容是:
(一)关于透明方面
1、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的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创造条件,使人大、政协对政府监督由工作评议向项目评议深入;由全面评议向专题评议深入。(区府办与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共同协商落实)
2、深入推进公共预算的编制和实际使用情况评估。公共预算编制要与区“十一五”计划编制相衔接;实施预算追加的制度化、程序化管理;推进公众参与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考评工作,并邀请人大常委、政协常委和部分相关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评分。2005年要制定公众参与预算编制方案和预算编制及支出奖励办法。(区财政局牵头负责)
3、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结合《
行政许可法》执法检查,重点完善行政许可的事后监督检查制度;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制度,重点放在企业服务方面;建立和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及其他行政管理中的回避、公开、事先告知等各项行政程序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度和实施,建立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评估机制;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区法制办牵头负责)
4、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按照《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确保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使公众参与逐步由决策后向决策前延伸。2005年区政府制定和实施的重要规划、重大项目及有关政策文件,均要通过有形和无形信息载体,实施事前的公告和听证制度,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事后向公众和社会公布。同时,要进一步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对政府重要事项的评议和监督,通过公众评议促进执行力的提升。(区信息委、区府办牵头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