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三年推进计划(2005-2007年)的通知
(徐府发〔2005〕18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镇:
经区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徐汇区贯彻落实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三年推进计划(2005-200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
二OO五年五月十八日
徐汇区贯彻落实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三年推进计划
(2005-2007年)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实践科教兴市主战略的重要内容和保障,是提升上海城市竞争力,推动本区经济、社会、科技、文化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根据《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4-2010年》(沪府发〔2004〕33号文,以下简称《战略纲要》)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第一条 以科教兴市战略为主导,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为重点,以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为核心,围绕《战略纲要》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本区知识产权工作,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的良好环境,促使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不断提升徐汇的综合竞争力。
二、推进目标
第二条 充分利用本区域内丰富的科技资源,构筑知识产权高地,提高知识产权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到2007年,全区每十万人年专利申请量达到180件,全区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产品的产量增加20%。
第三条 整合科技资源,完善服务手段。区政府通过相应政策,着力打造区域内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上海科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师范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板块以及漕河泾地区,不断推动知识产权创造,促进其技术转移和应用。力争2007年之前,在信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和新材料产业形成一批发明专利技术,并成功转化和实施,进一步强化这三大导向性产业在本区的优势地位。
第四条 发挥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中的主体作用。增强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帮助企业熟悉国际知识产权制度,推动企业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力争在2007年,全区企业拥有专利数增长20%,形成约10家具有良好知识产权意识并成功运用知识产权战略的示范企业,使企业真正成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