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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下半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深入贯彻国务院、市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文件精神,结合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特征,提出进一步加快非公经济发展的工作举措。放宽非公资本的市场准入,鼓励非公经济在现代服务业、高科技产业、社会事业领域发展壮大,鼓励非公企业参与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发挥风险担保资金、担保公司的作用,逐步健全非公经济信用担保体系。

  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大力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完成企业信用服务系统的开发,初步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和服务体系,探索建立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受益制度。加大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计量设备、特种设备的监管力度,对获得工业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开展证后监管。进一步加强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

  四、扎实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大力建设节约型城区。

  继续推进重大市政工程建设。启动中环线南段和越江段动迁,确保轨道交通7号线、9号线建设按照时间节点顺利推进,并积极参与有关轨道交通站点方案论证。完成斜土路拓宽工程,确保石龙路-老沪闵路年内全线贯通。积极推进宜山路、龙川北路拓宽前期筹备工作,加快研究嘉善路、罗城路等断头路辟通方案,进一步优化区域路网结构。大力开展排堵保畅工程,确保全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大力依法开展房屋拆迁、旧区改造等工作。全面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房屋拆迁五项制度和十项公示,加大动迁基地巡查和监管力度。完成重大工程动迁资金管理和配套商品房供配管理的信息化软件开发并投入运行。对动迁公司实施重组,建立完善动迁公司绩效评估和有关奖惩制度。围绕市政府提出的“两个一千万”建设目标,加快龙南华苑、长桥南街等项目建设,力争建成配套商品房30万平方米。启动日晖二村旧住房改造试点,确保全年完成房屋综合整修和平改坡综合改造各50万平方米。

  全面推进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区创建和第二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以水、气、声等七大方面41项主要任务为抓手,积极推进蒲汇塘整治等十大工程,协助做好漕河泾开发区“循环经济和工业生态园区”创建工作。建成水质环境自动在线监测系统,继续开展北潮港和上澳塘河道景观曝气建设工作。积极推进“无燃煤街道”创建、燃煤锅炉改造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加强对扬尘污染的监控。认真开展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专项检查。巩固噪声达标区成果,推进“安静居住小区”创建,确保固定源噪声达标率达95%以上。继续加大危险废弃物规范处置监督力度。稳步推进绿化建设和管理。年内完成15公顷外环线绿化带建设,同时新辟公共绿地20公顷。下移管理重心,深化漕河泾、康健和徐家汇等街道试点,建立健全绿地养护作业市场化运作机制。编制完成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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