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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汇区深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汇区深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徐府发〔2005〕33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镇:

  为提高区域居民整体文化素质,不断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徐汇区深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

二OO五年十二月八日

  徐汇区深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

  社区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是学习型城区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为了切实推进国家教育部“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的各项工作,创建“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率先建立和完善适应社区建设和居民学习需求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体系框架和活动模式,满足区域内人民群众对提高自身素质和生活质量的迫切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6号文)的精神,本着更新观念、提高认识,统筹管理、形成合力,沟通衔接、共建共享,分类指导、有序推进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和完善以网络技术为支撑、以学习型城区为标志、开放多样的区域终身教育体系,形成人人学习、终身学习的公共资源平台,创建学习型城区,构建徐汇和谐城区。

  二、工作目标

  以国家教育部“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为抓手,至2007年,充分利用区域内的优势条件,基本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主管、社区负责,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基本形成经费统筹、成本分担、资源共享、合作共建的社区教育运行机制;基本完善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贯通的社区教育格局;基本构建多层次、全方位、开放式的社区教育网络;基本建立面向社区居民的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和文化活动平台,使社区居民参与各类社区教育和学习型活动的比例达到60%,促进社区教育可持续发展,创建成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

  三、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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