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汇区推进为老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
(徐府发〔2005〕37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镇:
《徐汇区推进为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已经区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徐汇区推进为老服务工作的意见
加强为老服务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展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一项重要工作。“十一五”期间,徐汇区人口老龄化将呈现加快趋势。至2010年,全区预计老年人口将达到22.1万人,老龄人口高龄化、纯老年人家庭高比例发展等现象也将对为老服务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为加快老龄事业发展,满足老年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现就“十一五”期间加强为老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加对社区为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有效投入和对现有资源的整合利用,激发全社会发展为老服务事业的活力,构建以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的现代化大都市中心城区为老服务体系,做到设施布局科学合理,基本生活保障有力,日常照料安全便捷,文化发展健康愉快。至2010年实现:
--进一步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深化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系,鼓励发展商业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提高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障水平。2010年,在2.5万居民范围的居民区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点;全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5%以上。
--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建立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特别是独居老人提供全方位、专业化服务。政府补贴居家养老的对象达到1万人;为独居老人安装紧急呼叫装置覆盖率达到100%。
--稳步推进社区为老服务设施建设。2010年,全区养老床位达到4500张,占老年人口总数的2.0%以上;进一步完善社区健身苑、点的建设,使老年人出门500米即有基本的健身设施。
--有序推动老年文化、体育和教育等事业发展。2010年,在各街道、镇普遍建立和完善老年人文化中心;全区老年人参与体育健身的比例达到60%以上;参加老年教育的人数增多,占老年人总数比例在1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