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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3、大力支持职前教育不断发展。实施职业教育品牌战略。以国家级重点职校建设为重点,以上海市重点专业建设为突破口,以现代化实训中心建设为载体,全面推进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建设,进一步提升区域内职业教育办学水平。

  充分借鉴国外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和运作模式,通过中外合作办学等方式,引进国外具有一定知名品牌的职业培训机构,推进职业教育课程和办学模式的改革。

  4、积极搭建职后培训服务平台。实行政府、企业和职校齐抓共管,建设教育系统的数控机床、模具设计、宾馆服务、烹饪、数字娱乐、城建服务等上海市职业教育技术实训中心,并鼓励向社会开放,促进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的结合。

  发挥社区、高新企业、科技园区的积极性,构建职后培训的社会化网络,确立“覆盖区域、涵盖一生”的理念,积极促进职业教育与社区教育紧密结合,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提供职后培训“全员、全程、全方位”的服务。

  5、努力构建职前职后一体化的新格局。逐步完成从区属到区域的整合,突破体制、部门和行业壁垒,实现职业学校一体化,使区域内的职校优势互补,形成品牌特色。

  在招收初中毕业生,进行职业教育学历培训的同时,要面向社会,以市场和就业为导向,进行职后的非学历培训,实现职业学校学习对象的一体化,为所有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及学员提供优质服务。

  积极突破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定单式培养等培养模式。

  (三)强化技能,加强合作,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技能人才。

  1、组织实施职业培训工程。进一步发挥“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政策优势。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政府培训费用补贴的补充实施意见》(沪劳保技〔2004〕7号文)精神,对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推出的培训补贴项目,具有本区常住户口的失业和协保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在职职工均可享受政府培训费用补贴。

  积极鼓励定向培训。对于开展“定向培训”的,实行培训费用全额补贴。积极鼓励16-25周岁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青年参加职业见习。根据《关于规范本市青年职业见习计划的实施意见》(沪劳保技发〔2004〕17号文)精神,见习学员实行生活费补贴,并给予见习单位实训补贴。

  2、着力提升职业培训实训能力。加强职业教育实训中心和实训基地建设。实训中心和实训基地在业务培训上要主动面向市场;在经费投入上要积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实行政府、企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共建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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