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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节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节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徐府发〔2007〕5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各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节能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

二OO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节能工作的若干意见

  节约资源能源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社会要增强节能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节能降耗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确保实现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节能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06〕9号文)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建设科教兴市核心区的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以技术进步为手段,增强全社会节能意识,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加快形成节约型城区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节能降耗总体目标要求,“十一五”期间,区万元生产总值(GDP)能耗下降20%;区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30%;区第三产业(包括交通、旅游、商贸、现代服务等行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15%;建筑节能下降15%;政府机关用能总量下降20%;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20%;教育系统和卫生系统的能耗指标也要有所下降。

  三、工作任务

  (一)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一是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格局,大力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能级,提高现代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二是降低高耗能产业、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比重,根据国家制定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和本区的实际情况,限制并逐步淘汰高耗能、效益低且不符合区域产业导向的劣势企业,鼓励符合区域产业导向但单位产值耗能偏高的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挖掘节能潜力,支持符合区域产业导向且单位产值耗能低的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三是大力推进产业功能集聚区的建设,加快推进区域重要产业功能区的建设,优化现代服务业的层次、规模、品牌和能级,促进高端产业链的形成,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平衡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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