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突出抓好住宅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确保建设工程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1)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着力打造精品工程。(区建设交通委)
(2)积极推行建设监理制度。重点工程和大中型建设项目要推行建设监理制度;重点建设项目中的成套设备,在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基础上建立设备监理制度。(区建设交通委)
2.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物业管理
坚持施工过程“三控制”(即自检、互检和专检),消除工程质量隐患,做好竣工后保修和用户回访工作。物业管理单位要增强服务意识,改进经营服务条件和设施,建立健全服务质量体系,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1)加强建筑材料的监管,严厉查处施工工地使用无生产许可证、质量不合格及假冒伪劣的建筑材料,消除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区建设交通委、区质量技监局)
(2)重点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节能型住宅、“四新”成果集成应用,形成多层次的推进格局,倡导建设过程中的物业管理企业提前介入。(区建设交通委、区房地局)
(3)到2009年完成6个“四高”优秀小区的创建验收工作。(区房地局)
(三)发挥区域资源优势,打造服务品牌
依托经济发展的基础和优势,加快推进以集聚区为载体、以重点项目为抓手、以科技创新为内容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培育壮大一批服务品牌企业、服务品牌产品等,增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后劲。
1.着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服务品牌建设
精心培育信息服务业、专业服务业、旅游会展服务业及金融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一批服务品牌,提升服务质量,扩大辐射范围,促进服务型经济集聚发展。
(1)加大服务品牌宣传力度。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鼓励企业争创服务品牌。(区经委、区旅游局、区质量技监局)
(2)加强与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沟通。了解和掌握企业情况,建立培育机制,开展品牌推进培训。(区经委、区旅游局、区质量技监局、区综协办)
(3)积极推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在徐家汇街道、虹梅街道等区域内,逐步推进信息、会展、物流等服务业实施质量国家标准,基本实现服务业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区经委、徐家汇街道、虹梅街道、漕河泾街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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